实盘股票配资申请 400万!这家A股实控人被罚
【导读】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,ST永悦实际控制人被处以400万元罚款
12月4日晚间,ST永悦发布公告称,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因泄露内幕信息,陈翔被处以400万元罚款。
ST永悦实控人泄露内幕信息
12月4日晚间,ST永悦发布公告称,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此前,4月28日,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,ST永悦实际控制人陈翔曾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。
此次公告披露了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。
公告显示,永悦科技及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永悦智能)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在河南开展无人机业务并签订相关合同,属于重大事件,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。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8月28日。陈翔作为永悦科技时任董事长,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,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5月31日。
陈翔于2023年5月认识了李某。2023年5月至6月,李某经常与陈翔联系并到访永悦智能工厂,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及商业模式。不晚于6月14日,陈翔向李某泄露上述内幕信息。6月23日,陈翔再次向李某泄露相关内幕信息。
此外在2023年9月18日,永悦科技发布《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》,披露了《销售合同》解除及双方合作终止等情况。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3亿元《销售合同》属于重大事件,该重大合同解除事项属于重大事件的重大进展,根据相关规定,该进展构成应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,公开前构成内幕信息。
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8日。陈翔作为永悦科技时任董事长,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,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9月11日。
然而,2023年9月13日上午,陈翔在通话中向付某言泄露上述内幕信息。
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陈翔泄露内幕信息,涉嫌违反《证券法》第五十条、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。依据相关规定,陈翔被处以400万元罚款。
ST永悦表示,上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所涉主体为陈翔及其相关人员,与公司无关,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直接影响,且不涉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。截至公告披露日,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。
陈翔辞去董事长等职务
今年以来,ST永悦的负面消息不断。
8月29日,上交所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。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公司重大合同临时公告存在误导性陈述、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、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
而在此之前,陈翔因个人原因辞去ST永悦第三届董事会董事、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、召集人职务,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。
ST永悦表示,鉴于公司董事长陈翔离职,为更好保证公司及董事会运行,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长补选工作。但截至目前,ST永悦的董事长一职仍空缺。
截至5月30日,陈翔不直接持有ST永悦任何股份,但陈翔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77.75%的股份,江苏华英持有ST永悦6215.95万股。
公开资料显示,ST永悦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公司主营合成树脂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,产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、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等。
12月4日收盘实盘股票配资申请,ST永悦股价报4.13元,总市值为15亿元。